|
提案一:修改「慈濟大學財物管理辦法」。(提案單位:總務處保管組) 說 明: 1.第卅二條
本辦法經總務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2.因全校總務會議一學期開一次,若修改條文須經此會議通過,時效性較不易掌握,且在 行政會議上有較多之行政主管參與,建議修改為:「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呈校長 核准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決 議: 照案通過,並請保管組另簽校長核准。
| |
|
提案二:教學大樓區自衛消防編組。(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說 明:依附件一。 決 議: 照案通過,並請各單位主管配合與協助。
| |
|
提案三:提議請總務處協助統整各種採購及零用金等款項申請之辦法,限制及流程。(提案人:鄭委員美玲) 說 明: 1.何種款項可以使用零用金?何種使用自辦採購?何類適合一般採購?目前各種採購,零 用金等款項申請限制及核銷辦法散置於各單位網頁,建議請總務處統整,若可能,並畫 出申請及核銷之流程圖,便於申請人從單一入口進入即可明瞭。 2.如此若有同仁不明瞭,亦或有新同仁到任,即可自行查詢,亦可省去電話詢問所耗費的 時間。 決 議: 另外編製Q
&
A網頁,供新進人員參考。(目前在庶務組、採購組及會計室之網頁上均已有資料可供查詢,如還有疑問,可請同仁個別回答。)。
| |
|
提案四:對於
「修繕及儀器保固」系統的建議。(提案人:鄭委員美玲) 說 明: 1.能否在系統中增加機制,將維修品質紀錄不佳(標準由總務會議中討論)的廠商,此份資 料提供給採購組,作為將來是否仍向該廠商採購的重要依據。 2.「修繕及儀器保固」系統能否增加一服務功能
-
在合約到期前1.5個月發e-mail提醒儀 器保管單位負責人,如此將有助於儀器的正常運作。 決 議: 營繕組目前的修繕系統均可查詢到廠商維修的情形,且均有將維修紀錄不佳之廠商名單知會採購組;如需在合約到期1.5個
月前發e-mail提醒儀器保管單位負責人,擬請電算中心檢討電腦系統是否可行。
| |
|
提案五:請調整教師研究室配置空間,以免人文社會學院下學期新老師無研究室可用。(提案人:盧委員蕙馨) 說 明: 人文社會學院預計下學期新聘2-4位教師,分屬人類發展學系及英美語文學系,然而目前這兩個系的空間使用已達飽和,請校方設法挪出其他可用空間應急。 決 議: 因學校空間已全部飽和,目前均由各單位自行調整空間使用,擬俟校園規劃小組成立後,再作通盤的討論與考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