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四)下午三時 |
貳、地點:第二教學研討室(慈濟大學二樓) |
參、出席人員: |
鄭暄總務長、楊月鳳校長、唐自常主任(代曾漢榮校長)、賴明亮院長、溫明麗院長、 李哲夫院長、許木柱院長、黃馨誼主任、程諾蘭主任、賴滄海老師、謝坤叡老師、 蔡冠群老師、游謙老師、王碧霞小姐、曹新生小姐、彭偉民組長、吳年龍組長、 常亞東組長、游素梅組長、方仁輝組長 |
肆、紀錄:潘杰秀 |
伍、主席致詞:感謝各位主管及同仁的參與,今日總務處略備茶點敬請享用。 |
陸、總務處各組業務報告:略。 |
柒、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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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財產管理辦法修訂。(提案單位:保管組) 說 明: 學校已成為綜合大學,學校財產品項越多,且站在學校財產共管的立場上,修訂適合現行使用之財產管理辦法。 1.將財產管理辦法改為「財物管理辦法」。 2.簡化條文-將原辦法五十條濃縮為三十七條,其他則以施行細則規範,並提高實際作業 之彈性。 3.內容修訂--A.財產及物品之定義。B.財產保管人離職時其歸屬問題。 4.辦法通過程序-由「校長核准」修改為「提總務會議討論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公告施 行」。 決 議: 1.第二條第三項非消耗品部份應訂為2000-10000元之品項,可不盤點。 2.第十四條第五項同仁離職時一般設備應交保管組。儀器設備由主聘單位系(所)先行認 領,剩餘閒置儀器設備交保管組公告後,由教務處研究組仲裁可使用之單位。 3.由系(所)自訂「公用儀器使用管理辦法」,以一佰萬元台幣以上之儀器為主;送交保管 組做reference,以供將來有據可考。 4.餘照案通過,請參考附件檔修正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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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解決本校公共空間財產管理問題。(提案單位:保管組) 說 明: 使公共空間之財產有人管理、維護,以建立校園整潔之形象,及避免遺失之情事發生,進而提高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支出。 決 議: 1.公共空間由系(所)或就近之單位認養及負責清潔,及注意借用、挪動等情況。並請保管 組公告各公共區域之保管單位及製作標誌
(內含保管單位、分機等資料)供同學及同仁 借用洽詢用。 2.明年由保管組統籌編列預算,規劃製作公共區域之固定桌椅。特別是使用人較多或使 用頻率高之地區,應改為固定式之桌椅,若
無法固定則改為不易挪動式的。 3.請各系(所)加強宣導同學愛護公共區域之財物及注意清潔。 4.「公共空間財產管理規則」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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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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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建議學校成立「法規審查委員會」。(賴明亮院長) 說 明: 在制定學校的法條時,學校沒有一個法規審查的組織。 決 議: 於下次行政會議上提出,請學校聘請有法律背景的同仁組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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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往後總務處之相關管理辦法是否提全校總務會議確認。(總務長) 決 議: 總務處各項管理辦法之母法應提全校總務會議討論通過呈校長後施行,施行細則提請秘書室協助核閱並呈校長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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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三:建議公共區域設置垃圾桶。(許木柱院長) 說 明: 在校區內常有找不到垃圾桶之窘況。 決 議: 請公布全校垃圾桶之位置,並將垃圾桶造型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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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四:教室及辦公室空間春節開放情況請說明。(賴明亮院長) 決 議: 請庶務組mail公布春節安全管理及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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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五:未來在編預算上,是否可有小額之雜項費用可供運用。(許木柱院長) 決 議: 提更高層的會議或有關預算的會議上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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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散會:下午五時四十分。 | |